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内蒙古天德利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10000辆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位于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内蒙古天德利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厂区内
4、建设单位:内蒙古天德利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年计划拆解报废汽车10000辆/年,大型车2500辆,小型车7500辆。废旧汽车拆解工作程序包括检查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汽车存储、拆解、存储和管理。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我公司已经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项目建设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是否了解;对目前当地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本运营时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其他建议等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天德利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位于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内蒙古天德利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 系 人:赵春路
联系电话:18647201545
六、注意事项
1、公示时间: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5月28日。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有意见或建议,请与2018年5月28日前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或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或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征求意见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反映情况请注明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以便有关环保管理部门核实和回访。
特此公示
内蒙古天德利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